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ZHONG WEI SHI SHA PO T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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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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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ZHONG WEI SHI SHA PO T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自2016年11月,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区、市两级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秉持新时代发展理念,以队伍专业化、机制规范化、体系社会化为方向,大胆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专业化办理案件与规范化保护权益、社会化帮教预防相结合的未检特色之路,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未检工作经验2次在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做交流,多次在全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被推广,连续三年工作考核蝉联全区第一。获得“全区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中卫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全国、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侨联部分委员多次参观调研,未检工作得到区、市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创新建立“中心+平台”工作模式,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9年4月16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一、围绕未检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建立一个中心
针对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难问题,我院未检部门积极联合社区、企业在全区创新建成首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中心,8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临界”未成年人等进行观护帮教,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关爱救助。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帮教回访工作的实施办法》,与民政、教育等12个部门签订《关于建立中卫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观护帮教体系工作协议》,并以未检人员为骨干,整合社工、义工等社会力量,组建帮教团队,建立集观护帮教学校模式、企业模式、社区模式、家庭模式为一体的“沙检帮教模式”,形成了以检察机关为主导,民政、教育、司法、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格局。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中心(基地)投入运行以来,已对33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观护帮教,开展团体辅导12次,对在家庭教育方式上出现问题的46个家庭开展亲职教育,有效降低了失足未成年人的再犯罪率。共帮助22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重返校园,其中2名考上大学。对因经济困难或犯罪活动陷入困境的22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关爱救助活动,共落实司法救助金47万元。
二、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建立三大平台
一是信息化综合保护平台。在全区率先研发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将民政、教育、妇联、司法等18家部门,义工联合会等3个社会组织均纳入平台,使分散的未成年人保护力量予以整合,改变了过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单一部门单打独斗” 和“多部门缺少联系联动”的尴尬局面。平台集帮教、联合保护、犯罪预防、法律监督四大系统,春雨护航APP、未检网站、未检微信三大门户网站于一体,通过力量整合实现了涉案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社会普通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工作体系。并积极就该项工作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2018年10月,沙坡头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卫市沙坡头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保护监督帮教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能。平台的建设受到了最高检、区检院的大力支持,并予以充分肯定。现平台已上线并成功试运行,截止目前未成年已录入观护帮教案件8件,未成年人保护信息30条,受理网上法律咨询78人(次),分流侵害未成年人保护线索3条。
二是规范化办案平台。针对未成人案件特点和办案规律,打造全区首个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办理案件特殊程序需要的未检专门办案区,并聘请2名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行为矫治、亲职教育、团体辅导。建成专门的未成年档案库,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避免失足未成年人因贴上犯罪标签而失去同等就学、择业的权力。办案区、档案库建成至今,迎来全国、全区多地检察机关的参观学习。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化办案机制,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先后研究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处理实施办法》《关于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意见》等13项制度,并积极与妇联、公安、教育等多部门协调、沟通,并会签了《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程序及调查内容的实施细则》《关于提前介入性侵未成年人等重大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办法》6项工作规定,办案规范化建设程度不断提高,相关工作机制在全区推广,为全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经验。
三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平台。始终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常抓不懈。在全区率先开展“法治进校园”三年全覆盖活动,成立“法治进校园”自行车宣传队和宣讲团,深入中卫两县一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法治讲座和幼童保护宣讲活动300余场(次),4万多名教育管理人员、老师、学生接受了法治教育。扎实开展留守儿童犯罪预防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行为。在全区率先在沙坡头区宣和镇羚羊村、永康镇永新村建立2个留守儿童关爱站,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共开展法治教育、自护教育和关爱救助活动35次。对一起针对留守儿童实施的性侵害案件,快捕快速,提出的从重处罚量刑建议被采纳。同时对该案被害人开展一站式救助,申请落实司法救助资金8万余元。通过三年的努力,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社会化体系。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今后,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将继续聚集主业,把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全力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